梁美芬博士持有香港中文大学政治行政系学士学位,英国法律专业共同试课程文凭,香港大学法律专业證书,亦为香港高等法院大律师。她热忱研究中国法律,并毕业於中国人民大学,获颁授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及後梁博士一直任教於香港城市大学法律系,亦是该法学院副教授。
於2008年,梁博士在地区直选中胜出成为立法会议员,亦於2013年被选为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 现今梁博士活跃於香港政界,为香港社会贡献良多。香港特区政府於2011年委任梁博士为非官守太平绅士,行政长官亦於2013年颁授银紫荆星章勳衔予梁博士,表彰她积极促进及支持政府发展地方行政工作。於2015年, 由最高人民法院所主办的中华司法研究会选任梁博士为该会理事。於2016年,梁博士在地区直选中再次胜出成为立法会议员, 亦续任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