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辉教授毕业於北京清华大学法律系及工程系,获得法律学士,工程学士,法律硕士学位。及後深造於澳洲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并取得哲学(法律)博士。现为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教授,助理院长(负责法学院在亚洲的交流合作事务),并同时担任金融规管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的主任。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公司法,證券法,金融法和国际投资法等,重点关注中国和比较法问题。
在牛津大学出版社等著名出版社出版多本专著,并在《美国比较法期刊》和《特拉华公司法期刊》等国际一流专业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兼任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墨尔本大学法学院高级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等职,并受邀前往世界银行,哈佛大学,剑桥大学和清华大学等机构进行讲学和研究。 於2015年, 由最高人民法院所主办的中华司法研究会委任王教授为该会会员并聘特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