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铨 GBS, JP

刘汉铨律师毕业於英国伦敦大学法律系并於1971年成为香港执业律师。刘律师亦是国际公證人及中国委託公證人。他创办了刘汉铨律师行并於1992至1993年当选为香港律师会会长。

对政治抱有热诚的他於1988 至1994历任中西区区议会主席并於1994年与众多商业及专业人士成立政党香港协进联盟,并出任主席。他於1995年进入立法局成为议员,并过度为香港临时立法会议员,及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直至2004年。

刘律师对香港贡献良多,政府亦於1989年委任其为非官守太平绅士及於2001年授予金紫荆星章。

爱国爱港的刘律师透过多年为国家不断的付出如出任港事顾问、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国家於1998年委任刘律师为全国政协委员,并於2003年晋升为全国政协常委至今。 於2015年, 由最高人民法院所主办的中华司法研究会选任刘律师为该会常务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