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江天博士 BBS JP

黄江天博士持有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哲学(法学)博士学位及曼彻斯特都会大学英国及香港法文凭。他于1994年通过全国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律师资格;1996年成为香港律师会注册海外律师。黄律师分别在英国皇家仲裁员协会及香港仲裁师学会注册成为会员。

黄博士曾于1995-1997年兼任香港理工大学中国商业法讲师,1995-1998年任中华全国律师培训中心(深圳)律师资格考试培训课程客座教授,自2001年起兼任香港大学硕士课程导师。黄律师除在法律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外,亦出版数本著作。

黄博士现服务香港律师会为大中华法律事务委员会副主席、社区关系委员会副主席。他同时出任香港酒牌局主席、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主席、香港律师纪律审裁团成员、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市民咨询委员会委员、离职公务员就业申请咨询委员会委员、惩教署投诉上诉委员会委员、义务工作发展局董事、香港海关学院荣誉顾问、粤港澳大湾区联合调解研究院名誉院长、香港专业人士协会副主席,及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副主席等。

他亦是资深注册财务策划师、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员及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创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