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家榮律師於2001年4月21日獲認許為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執業律師。現為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執業律師、婚姻監禮人及中國委托公証人。
麥律師創立麥家榮律師行,現為主管合夥人。麥律師早期專長於訴訟、公司清盤和商業法例的事務。近十年則專注於國內企業到境外並購、融資、復牌申請及上市等事務。
麥律師於2005年起擔任山東省魯港中小企業發展協會會長及出任山東省中小企業對外合作協調中心及山東省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海外法律顧問。
在內地公職方面,麥律師於2008年1月起成為山東省濟南市政協委員會,並於2018年晉升為常務委員。
麥律師於2021年4月應邀加入基金會成為本會顧問。